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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关于对血压计(表)、水准仪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录入日期:2017-07-21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血压计(表)、水准仪等5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了66家生产经销单位(其中:生产企业7家,经销单位59家)的79批次产品,检验合格70个批次,不合格9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1.39%,其中,血压计(表)、热量表、水准仪、互感器(电流、电压)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电子计价秤不合格检出率为75%。

    (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9批次电子计价秤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外观检查、称量性能两个方面。

抽查结果分析

    电子计价秤。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8家生产经销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7家)的12个批次产品,主要对电子计价秤的外观检查、功能检查、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与时间相关的测试、倾斜、温度测试、湿热稳定状态、静电放电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3批次,不合格9批次(均为省外企业生产),不合格检出率为75%。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外观检查。主要是说明书的信息不全,缺少执行标准号、称量大小或商标等主要信息。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不熟悉或重视不够所致。二是称量性能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的主要用途是用来称量商品方便贸易结算,称量性能超差,会导致称量不准,发生不公平交易。导致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及出厂检验把关不严所致,也有个别企业为节约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各级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 1.山西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山西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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